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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小狐熊週記] 20221226 小狐熊三歲的聖誕節 Three-year-old Christma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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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並不是包裝成兒歌,就真的會適合兒童,所以我一向避免唱「虎姑婆」這首歌: 「愛哭的孩子不要哭 他會咬你的小耳朵!不睡的孩子趕快睡 他會咬你的小指頭!」 因為這歌詞看起來簡直是出言恫嚇啊,類似於一種「你再不乖的話,警察要來抓你了!」的恐怖感。 雖然「乖」這個字在每個家裡的定義各有不同,不過總的概念上來說,爸媽無不希望小孩都乖乖的。 所以各家父母為了也都衍生出不同的方式來「說服」小孩要乖。 像「愛哭的孩子不要哭……他會咬你的小指頭!」「你再不乖的話,警察要來抓你了!」就是一種典型的說服方式,叫威之以嚇。 「你如果乖的話,聖誕老人就會給你禮物。」就是另一種典型的說服方式,叫誘之以利。 但這兩種我都不太喜歡。 我比較傾向:如果你沒做好,我也不會打你;如果你做得好,我也不會送禮。 那些後果與成果,都是你自己應得的。由你自己全額承擔。 我的責任是告知與提醒你每個選擇背後的結果,讓你在盡可能充份的資訊下做出選擇。 然後就交由你自己做出選擇。 就像自由市場一樣,任何外在的干預都會造成造成效率的偏移。 除非市場失靈,否則我們不應、也毋須干預,否則就是一種不效率。 – 威之以嚇和誘之以利的句型,往往是「如果你怎樣怎樣,我就怎樣怎樣」的 If/Then 條件句: 「如果你不聽話,我就拿棍子出來!」 「如果你聽話,我就拿紅蘿蔔出來!」 以恐懼與渴望來驅動人心,不無立竿見影之效。 而我和小狐熊的日常對話其實也充滿了條件化的句型: 「如果你吃飯時不坐好、飯粒都掉在地上,你收拾時就會很辛苦撿不完。」 「如果你趕快把該做的事做完,就可以有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、例如玩玩具。」 而這些句子其實也包含了恐懼與渴望。 例如對於趴在地上清飯粒的恐懼,以及對於玩玩具的渴望。 但這棍子與蘿蔔都不是我外加的,這就只是事情的自然後果。 就像是我既不課稅、也不補貼,你這個經濟行為能賺多少錢就賺多少錢。 你想賺小錢也行,目標是賺大錢也可以,甚至你決定要做賠本生意也隨便你。 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。只要能夠自己負責,就可以自己決定。 – 然而有時候我也會向小狐熊說一種聽起來像是恐嚇的句子: 「我現在還很有耐心、還可以輕聲地提醒你該做的事,但如果你再繼續不配合的話,我的耐心就會用完了,就會開始大聲地提醒你了!」 我也知道小狐熊不喜歡被大聲吼叫,但我想表達的是: 「就像一碗飯吃著吃著就會吃光了,一杯水喝著喝著就會喝光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