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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小狐熊週記] 20221114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4 Very Expensive Parking Fees -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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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都致力於為社會創造更高的總和價值,但這並不容易。 若能做出一個產品或服務,是能夠在十分鐘內為二十個人各別創造出二十元的消費者剩餘的,那麼這就是遠比捐款$400元還大的功德一件。但老實說我沒有什麼簡單的方法可以做到。 然而破壞總是比建設來得容易得多,我只要稍微違規停車,就可以輕鬆地在十分鐘之內消滅二十個人總和超過四百元的效用。 而且這種缺德事很難光靠慈善捐款來彌補。 捐款很容易,但捐款並沒有創造價值,充其量只是財富移轉而已。 難免有人會問:「哦?照你這麼說,如果違規者只要願意付足夠的錢,就可以讓違規變成一件有效率的事。那當你成為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人物,是不是就會隨意違規停車了呢?」 嗯,這個問題問得很好! 經濟學討論的是效率,不討論公平。 但現實中我們不能不討論公平。即便「公平」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。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把尺…… 劫富濟貧可不可以? 殺死兩個人以保全五個人的性命可不可以? 把其它用路人的路權偷過來、搶過來,做更有效率的運用可不可以? 對於有答案的效率問題,我可以跟你分享我的算法與答案。 對於沒有答案的公平問題,我們心中可以有各自的一套答案。 至於你問我會不會違規停車, 我會說「原則上不會, 因為我的教養不允許我這樣。」 -- 註:損失一餐飯,只是個比喻。我從來沒有真的因為早上花錢停了車,中午就不吃飯。  因為早上的停車費已是沉沒成本,若是中午遇到一個便當有80元以上的價值,就值得花80元買他。無論我早上花了多少錢停車。

[小狐熊週記] 20221114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3 Very Expensive Parking Fees -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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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接續前文 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2  ) 當我每次思考要不要暫停在路邊的時候,腦子裡都會出現幾十個人對我又啐又嘖的畫面, 彷彿大家都在對我說「我給你二十元,拜託你不要停在這裡可以嗎!」 每念及此處,我就焦慮得吃不下飯......啊,既然如此,那我何不拿吃飯的錢去繳停車費、把車好好停好呢。 相較於對眾人造成的損害,停車費$70元可說是相當便宜的! 而且我跟看天吃飯的農民有一個關鍵差異:農民的作物要是被天災刮爛就是真的憑空損失了,但我被風雨刮走的$70元其實沒有消失,只不過是進了停車場老闆的口袋。 我的便當沒有不見,只是換了一個人吃。貨惡其棄於地,不必藏於己! 當我違規停車,就是在造成無謂損失、損害社會福祉。 我若妥善停車,社會福祉可保無虞,而我只是將$70元交給停車場老闆去好好運用。 我慣停的這個昂貴車位無論睛雨、幾乎是常保淨空,即使附近違停者眾,我也沒有搶不到位置過。 看著那些違規停車的人,我總是心想他們背後一定都有某些理由吧。 例如他的生意可能一秒幾十萬上下,他寧可付給每一個人過路人$2000,也不願意把時間花在好好停車。 假設這位違規者真心樂意付每人$2000,而且每個過路人也都樂意接受這$2000的補償,那我就會說這個違規是一個有效率的決策。 即便這個補償交易沒有付諸實現,這仍無損於它是一個有效率的違規。 交易實現與否,只涉及財富轉移,無干價值總和高低。 關於違停造成的價值損失,一般人的心裡通常不會考慮到這許多。 所以從效率的觀點來說,我是極度支持檢舉並開罰的。 只要將外部成本內部化,就可以省下多數人思考的精力,並幫助每個人做出更有效率的決策。 一般人從此不再需要考慮有多少其它的用路人會被影響、影響程度有多嚴重,只需要思考繳這筆罰單值不值得即可。 不可否認的是,檢舉制度與罰單制度仍有許多不足之處,仍難稱為一個高效率的做法。 但我認為或多或少對於促進社會效率有些幫助。 常看到有人對於頻遭檢舉不堪其擾,在此提供網路上的反制檢舉小秘方: (下篇接續 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4  )

[小狐熊週記] 20221114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2 Very Expensive Parking Fees 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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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(接續上文 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1  ) 我觀察過幾種別人的停法: 1. 直接暫停在幼兒園正門口,閃個雙黃燈 2. 暫停在幼兒園後巷,閃個雙黃燈 而我們家一直以來採用的停法,是我不曾看過別人使用的第三種: 3. 停在幼兒園後巷的付費車位,熄火。 這個車位其實不便宜,每小時收費$70元,而且最低單位就是一小時起算。不管是停15分鐘或50分鐘,都會被收$70元。 我送小狐熊上學通常只會暫停10分鐘而已。是以我可以聲稱這是個平均一小時$420的昂貴車位。 這個昂貴車位只有在天氣惡劣的日子我才有可能去停。所以就某個角度來說,我也是看天吃飯。 當天氣溫和良好的時候,我就正常吃飯。當天公不作美的時候,我就會損失幾近一餐飯的飯錢。 而我之所以願意花錢停這個貴森森的車位,倒也不是因為什麼崇高的道德。 純粹是效率考量。 每當我行車時被違規的車擋到,除了我的行車效率受到了實質貶損、除了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實質威脅,與此同時我的心情也都會大受影響。 雖然明知對事情並無幫助,我還是會忍不住對這個違規啐上一口、嘖他一聲, 同時心想「相較於被這個違規干擾,我寧可把20元丟進水裡還比較開心一點!」 也就是說,這個違規對我造成了比損失20元還更嚴重的效用損失! 假設在該違規期間有二十個受到干擾的用路人都跟我有一樣的想法,都寧可付出二十元也不想遇到這個違規。那這些錢合計起來,應當足夠該違規人士去停一個合法的付費車位了。甚至也足以補貼他從較遠的合法車位走過來的勞力與時間成本。 只可惜目前沒有低成本的技術能夠實現這種資訊與金錢的交流,是以違規人士也就少有機會直接意識到他對整個社會造成的損害。 當我每次思考要不要暫停在路邊的時候,腦子裡都會出現幾十個人對我又啐又嘖的畫面, 彷彿大家都在對我說…… (下篇接續  平均一小時420元的停車費 之3  )